返回列表 发帖

社論-《艋舺》與城市行銷

中國時報
2010-02-13

 繼《海角七號》後,《艋舺》最近成了本土電影最新熱點。首映票房一千八百萬元,不但超過近期橫掃全球的好萊塢大片《阿凡達》的六九七萬元,也創下十年來國片首映最高紀錄,是當初《海角七號》的四十六萬元完全無法企及的。一般預估,跨過春節黃金檔,《艋舺》票房可望破億,但最終能不能打破《海角七號》所創造的五億三千萬元的國片票房傳奇,仍須觀察。

 國片在沉寂多年後,二○○八年的海角奇蹟被期待為本土電影起飛的推手;《海角七號》帶動的觀光效益,讓各地方政府對影視產業更為積極、友善,期望用行政的力量與資源,協助影視產業,拍出城市風貌、俾於行銷城市。如高雄市府對影音製作提出有力的獎勵方案,還設立「拍片支援中心」,由專人負責搜尋場景協助拍攝,甚至於如果影片需要臨時演員,高雄市府還可代為召募;一齣在高雄取景的爆紅偶像劇《痞子英雄》叫好又叫座,不但捧紅了初登場的藝人趙又廷,也讓高雄成為繼《海角七號》的恆春之後,最熱門的粉絲按圖索驥旅遊亮點,甚至引發當初沒有同意支持拍攝此劇的台北市感到後悔。

 不過,台北也沒有難過太久,近日熱賣的《艋舺》一片正是由台北市政府大力支援。除了補助金四百萬元之外,還在很多地方幫忙,讓片子可以順利開拍;其實,影片拍攝過程中,有時確實需要公權力介入,如《痞子英雄》劇中的捷運隧道追逐、海港爆破等場面,還非得靠高雄市府鼎力協助不可;而若沒有台北府的幫忙,《艋舺》大概也很難以封街二十二小時的大手筆,舉行首映典禮。

 有了《海角七號》和《不能沒有你》為前例,就電影行銷而言,《艋舺》顯得有章法也有策略的多。從故事、選角開始,《艋舺》的市場考量就很清楚:找來當紅的電視偶像劇演員擔綱卡司,打了第一場勝仗;因著演員有話題性,《艋舺》從一開拍就吸引媒體關注;二○○九年,導演帶著主要演員到坎城宣布開拍,拍攝期間新聞不斷,趙又廷的爆紅,阮經天的爭議性,再加上與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合作,一千萬元的高規格行銷,電視、廣播宣傳不斷,電影廣告到處可見,甚至電影主角還到台北國際書展辦簽書會,宣傳做得可說是舖天蓋地。

 《艋舺》故事的核心是能夠引起很多人共鳴的青春與寂寞,感情與友情,自我與認同等主題。但畢竟是包裹在一個血腥與黑暗的故事裡,對出錢出力想要行銷台北、甚至於行銷萬華(艋舺)的台北市政府來說,這樣的電影,比起《海角七號》來講,當然是多了幾分風險。因為《艋舺》裡的萬華顯得相當黑暗負面,就連做為萬華信仰和日常生活中心的廟宇,在電影裡始終都給人殺氣騰騰與危險重重的感覺;不熟悉這個地方的人恐怕還會以為廟宇只是黑道的地盤,因為廟公是角頭老大,更別提廟宇裡的殺戮戰場。然而,這間名震萬華、甚至是台灣國寶的廟宇,當然不會只有黑道活躍其中,如果電影可以稍微用一點點心思和篇幅讓人感受廟宇在庶民生活中的重要意義,甚至是用一、兩筆帶一點當地小攤販的在地人情味,或許就可以緩和全劇的殺氣騰騰,也讓行銷城市找到一點文化上的著力點,甚至於,可以不讓部分艋舺當地人那麼難過與失落。

 當然,一部電影是一個創作;創作者透過創作表達他所見所感知的世界,有創作者的自主性與選擇性,只要在作品中能自成完整的邏輯,他不需要一定要用正面激勵的觀點去表現出一個四平八穩的世界。如果不必考慮城市行銷,《艋舺》有傑出優異的票房表現,不讓人意外,但是《艋舺》畢竟暗藏了台北市政府文化行銷的動機,電影如此方向、呈現,就比較值得思考。

 這也是官方贊助影視文化的尷尬之處。在尊重創作者、以至於呈現文化多元風貌之下,文化主管當然不必對創作進行內容與意識形態的審查,但是作為官方機構,花費資金又給予種種行政便利,形同是一種背書,是否可以完全不在意創作所呈現的城市風貌,或許就見仁見智了。只能說,就電影創作與城市行銷的關係而言,《海角七號》與《艋舺》提供的是完全不同的典範;才剛剛開始透過影視等創作行銷城市的官方與民間機構,還在學習尺度的拿捏。看來,《艋舺》會是這個課題相當好的功課。

返回列表